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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300052)投资者索赔案获法院立案,卓锦股份(688701)索赔案持续推进

  • 房产
  • 2025-02-21 10: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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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2月19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中青宝(维权)(300052)投资者索赔案获深圳中院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2024年8月9日晚,中青宝(300052)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云霞于近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云霞进行立案。

  而在此前的2024年7月26日晚,中青宝公告,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中青宝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因涉嫌犯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中青宝公司在知悉张云霞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未及时披露相关事项。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许峰律师认为,在2024年1月4日到2024年7月27日之间买入中青宝股票,并且在2024年7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中青宝维权入口)

  除了中青宝投资者索赔获得立案,卓锦股份(维权)(688701)投资者索赔案也还在持续推进。

  2023年5月20日,卓锦股份(688701)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卓锦股份违法事实如下:

  2021年下半年,卓锦股份将部分成本以保证金名义计入往来款,虚减营业成本27,965,247.68元,进而虚增利润总额27,056,697.6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1.47%、57.84%,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22年2月25日到2022年10月31日之间买入卓锦股份股票,并且在2022年10月31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卓锦股份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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